经济
云新发布丨@云南人 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来了!
8月27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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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推动云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起草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确定工作目标
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面,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
在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力争2024年,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00辆以上,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2000辆以上,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100辆以上;组织老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7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500块以上,推动交通运输设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在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提标和扩范围的相关要求,争取2024年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具 3600台(套)。
扩大支持范围,提升补贴标准
《实施方案》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的品质。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增长了1倍及以上。此外,对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
近期
省商务厅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
牵头研究出台了
4项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补贴直达消费者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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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在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2万元;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1.5万元。本次补贴不限品牌,只要符合条件,所有品牌都可享受;不限区域,可异地报废异地购车;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补贴没有名额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消费者全部补贴。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通过多种渠道申领。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领;电脑端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领。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旧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类型和价格分档给予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
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
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
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时间先后要求。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入口进行申领。
家电家居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在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5类家电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分别是: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
补贴标准: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电子抵用券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如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取。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待发布)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一起来看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关键环节。2005年,云南开始实施农机购置与运用补贴政策,19年来,共获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9.81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66亿元,补贴农机具262.10万台套,受益农户216.98万户,带动农户投入158.86亿元,带动云南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3.77%快速提升到54.17%。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农业机械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以旧换新和迭代更新。此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给云南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了四大利好。
支持资金规模增大。2024年,云南争取到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48亿元,居西南4省第一位置。省级配套资金5300万元,加上此次申请到的4500万元,资金规模达5.46亿元,创历史新高。
报废更新范围扩大。依据国家相关部委要求,结合云南实际,我们将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和微型耕耘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15个机型65个类别纳入报废更新的范围,基本实现重点机具、重点产品全覆盖。
报废更新补助标准提升。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最高报废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升至1500元,增幅达到50%。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11马力拖拉机为例,新机单价在3800元左右,农户购机时享受购机补贴1100元左右,报废时又可享受1500元,加上报废残值400元左右,农户支付金额不足1000元。
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驱力增强。前期的政策,主要发力点在于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政策实施,推动了云南农业综合机械化率的快速提升。当前,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特别是大幅度提升报废更新补助标准,必将进一步提升农户报废老旧机具和购置先进适用机具的积极性。特别是此次国家部委文件明确“要严格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等要求,为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精准用于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为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政策驱动。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正在制定《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工作进行明确。
明确了支持范围。此次加力支持政策主要涉及交通运输领域3个方向,即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而每个支持方向又有具体支持条件,比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等三个方面。
明确了补贴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按照车辆总重、提前报废时间、车轴数及新购车类型等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新能源城市公交按照平均每辆8万元、按照车长赋予不同换算系数,而动力电池则按照每套3.5万元给予固定额度补贴。
明确了申报流程。为了便于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及相关部门审核,我们正在按照程序遴选具备能力的、有经验的第三方合作平台,即将建设“车补补”小程序,制作申报说明小册子,申请人只要按照规范的流程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我们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审核并发放补贴。
具体政策标准、申请流程及工作进展等内容,可关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云南交通”微信公众号,也可以通过咨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拨打12328热线与工作人员联系。
强化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30种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批发、零售、网络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电商、城乡接合部等领域为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100多种消费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督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单位信息库,已经完成对12267家生产销售单位系统信息数据采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对获证企业实施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和产品质量稳定。
强化重点消费品价格监管。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关注以旧换新商品价格秩序,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与日常商品价格一视同仁,一体监管,严禁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聚焦以旧换新的重点消费品生产销售单位,督促其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格按照清单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持续加大对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着力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升质量安全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风险。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召回管理、立案查处等措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坚实质量保障。同时,通过宣传和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此次政策提出“一揽子”加力措施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保障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筹措原则为中央与地方共担,中央加大对西部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中央承担比例由前期政策明确的70%提升到了95%,大幅度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云南计划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计40.55亿元,其中,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8.52亿元,地方配套2.0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承担。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消费潜能,加快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目前补助资金已到位60%约25亿元。
进一步优化补贴发放流程。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规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补贴资金不再层层分解至下级兑付,由省级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直接兑付到消费者,缩短补贴兑付周期,充分激发消费者积极性。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认真履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确保“真金白银”的政策及时惠及消费者。
整合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陈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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